光电公司缺少2087万元加工交易货品不能供给正当理由违规案

发布时间:2023-09-13 作者: 导电黑粒

  长沙星沙海关关于介面光电(湖南)有限公司加工交易货品数量缺少不能供给正当理由违规案的行政处分决议

  2014年1月13日至2015年8月20日,介面光电(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介面光电公司)在长沙海关办理了C、C、C等3本加工交易手册,存案进口双面胶、导电薄膜、软性线路板、手机维护屏、液晶显示面板等50项料件,存案出口手机用触摸屏、电脑用触摸屏等制品。经查,该3本手册存在保税料件缺少的问题,详细状况如下:

  C号手册设立于2014年1月,到2016年6月海关核对时,介面光电公司在该手册项下进口双面胶、导电薄膜、手机用液晶显示屏等6项料件合计216.526111万美元,无制品出口、有少数料件内销,应剩下料件总金额为215.090142万美元。经盘查库房中该手册项下的质料、制品和半制品数量,并将制品和半制品折算成质料后计算,该手册项下实践剩下料件36.180827万美元,缺少料件5项合计178.909315万美元。

  C号手册设立于2015年1月,到2016年6月海关核对时,介面光电公司在该手册项下进口双面胶、导电薄膜、软性电路板、手机维护屏等23项料件合计3366.38万美元,出口制品3488.477622万美元,有部分料件复出口及转出,应剩下料件总金额为173.190835万美元。经盘查库房中该手册项下的质料、制品和半制品数量,并将制品和半制品折算成质料后计算,该手册项下实践剩下料件69.555025万美元,缺少料件23项合计103.63581万美元。

  C号手册设立于2015年8月,到2016年6月海关核对时,介面光电公司在该手册项下进口单面胶、导电薄膜、软性线路板、手机用玻璃镜片等27项料件合计313.299984万美元,出口制品322.249018万美元,有部分料件复出口,应剩下料件总金额为33.1862万美元。经盘查库房中该手册项下的质料、制品和半制品数量,并将制品和半制品折算成质料后计算,该手册项下实践剩下料件3.92528万美元,缺少料件22项合计29.26092万美元。

  介面光电公司对上述保税料件缺少状况不能供给正当理由。经核定,上述三本手册缺少料件的完税价格合计人民币2087.41686万元,漏缴关税人民币45.74507万元,漏缴增值税人民币362.637528万元,案值为人民币2495.799458万元,关税缓税利息为人民币2905.33元,增值税缓税利息为人民币27926.86元。

  以上行为有税款计核证明书、海关检查记载、手册存案状况、手册进出口概况、H2010通关办理系计算算数据、库房库存计算数据、料件缺少计算数据、笔录、状况阐明、信誉信息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依据为证。

  本关以为,当事人介面光电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十二项所列之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分施行法令》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则,决议对当事人从轻处分,处以罚款人民币174.7万元。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分决议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则,实行上述处分决议。

  当事人不服本处分决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则,可自本处分决议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长沙海关请求行政复议,或许自本处分决议书送达之日起 6个月内,直接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则,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能够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分施行法令》第六十条的规则,当事人逾期不实行处分决议又不请求复议或许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海关能够将拘留的货品、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许以当事人供给的担保抵缴;也能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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